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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贵州省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 黔文审﹝2025﹞181号

贵州省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 黔文审﹝2025﹞181号

黔文审﹝2025﹞181号
2025-09-25

贵州省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 黔文审﹝2025﹞181号

黔文审﹝2025﹞181号

许可事项涉外营业性演出
演出名称仁怀市奥卡斯酒吧外籍演员3人营业性驻场演出活动
举办单位福建中歌传媒有限公司
证号350000120057
主要演员(团体)ZHUKOVA ADELINA(等)演员人数3(人)
是否属于或含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任务
本地演出日期2025-10-08至2026-04-05(每天22:00-次日01:50)
演出场所仁怀市奥卡斯酒吧(个体工商户)(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盐津街道办事处城南社区惠邦国际城3期惠邦9街24号)演出场次180(场)
演出内容《现代舞》。

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

2025年09月25日

备注:

1.请即日起到仁怀市文化旅游局备案后,方可进行演出活动。

2.请严格按照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准予许可的演出内容开展演出活动,依法纳税。

抄送:省外事办公室,省公安厅,省税务局,遵义市文化旅游局、仁怀市文化旅游局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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